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河北省商务厅《2020年河北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细则》的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电商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在承德市范围内注册一年以上并在承德市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商企业。

2、在承德市范围内开展业务,且符合我市鼓励经济发展的方向。

二、申报要求

1、优秀企业类,以销售我市优秀产品为主,且年网络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2、电商项目类,围绕我市电子商务三年行动计划及推动落实方案的重点任务,自2020年1月起开展的电商项目,提供投资证明,项目进展情况。    

3、网红主播培训基地类,具有专业的培训老师、直播教室,年培训500人次以上,培训结束的学员具有独立直播带货能力。

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经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及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2159746  2297033

邮箱:shangmaofuwu@163.com

 

 

 

承德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