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消费〔2022〕30号
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北省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
  为了落实《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轻联工艺[2021]38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的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围绕贯彻落实 《河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开展河北省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旨在通过表彰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工艺美术领军人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传统工艺传承与创新,推动河北工艺美术行业繁荣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政府指导、地方推荐、专家评选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注重人才、注重技艺、注重创新的原则。
  (三)推荐名额
  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名额分配表》名额分配,河北省推荐名额共7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北省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监督组。
  领导小组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轻工协会、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河北省工艺美术协会、河北省石雕协会、河北省陶瓷玻璃行业协会、河北省砚雕协会、河北省根雕企业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的领导工作,协调解决评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评选工作中重大事项。具体工作由河北省轻工行业协会和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联合组织实施。
  三、申报规定
  (一)申报范围
  工艺美术作品分类:雕刻工艺、漆器工艺、抽纱刺绣工艺、编织工艺、地毯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珠宝首饰工艺、花画工艺、民族民间工艺、其它工艺,共十一大类。
  列入本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作品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历史,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2.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是上述工艺美术品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连续25年(含25年,硕士、博士全日制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从业年限)以上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精湛全面,创作特色鲜明,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4.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保护、发掘、创新、人才培养和为本地区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具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且满4年。
  6.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应用型及职业类技工院校专门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且连续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
  (三)申报规定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者对照申报范围和条件,按本人户籍所在地向牵头单位申报,如实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和作品
  1.填报《第八届中国工美艺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
  2.提报有关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3.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参评作品”)
  3件(套),作品无知识产权异议,其中工艺家具类作品尺寸不超过3.5米*2.5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3米*2米;
  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套),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按照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
  (二)材料上报
  1.申报者的《申报书》和其它纸质版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二份)以及现场录制的申报者本人作品创作录像U盘,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bxfpgyc@163.com
  2.参评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初审
  评选推荐办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书面材料、参评作品等进行审核,提出参评者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重点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参评作品符合申报要求;
  (2)参评作品确为本人创作;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法定证明复印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个人信用调查;
  (7)其他必须复核的重要材料。
  (四)专家评选
  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者的作品及相关资料进行评选,在聘请正选评委的同时备选评委。(详见:河北评选推荐工作细则),评选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
  (五)审议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审议并提出参加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名单,并通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监督组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结果认定
  根据公示结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被推荐人员的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为高质量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圆满,希望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牵头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工作纪律》(见附件3)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杜绝请客送礼、收受贿赂和徇私舞弊行为。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11-87908717
  监督电话:0311-87800821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邮政编码:050071
  附件:1.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

                 2.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纪律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9 日